如果一瓶红酒的条形码是3031516271506,那它真的是法国进口酒吗?

2018/3/22 14:19:43匿名 | 分类:红酒 | 浏览42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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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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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3/22匿名

    商品条形码的编码遵循性原则,以商品条形码在全世界范围内不重复,即一个商品项目只能有一个代码,或者说一个代码只能标识一种商品项目。商品条形码也有不同类型,其中EAN是目前国际上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商品条形码。EAN商品条形码亦称通用商品条形码,由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制定,通用于世界各地。EAN商品条形码分为EAN-13(标准版)和EAN-8(缩短版)两种。以上所讲的该款葡萄酒所使用的条形码即为EAN-13(标准版)。   EAN-13通用商品条形码一般由前缀部分、制造厂商代码、商品代码和校验码组成。商品条形码中的前缀码是用来标识国家或地区的代码,赋码权在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如00-09代表美国、加拿大。69代表中国大陆,30-37代表法国。制造厂商代码的赋码权在各个国家或地区的物品编码组织。商品代码是用来标识商品的代码,赋码权由产品生产企业自己行使,生产企业按照规定条件自己决定在自己的何种商品上使用哪些阿拉伯数字为商品条形码。商品条形码用1位校验码来校验商品条形码中左起第l-12数字代码的正确性。   仅从前缀部分来看,该瓶酒葡萄酒也可能是来自法国。但是,根据国际编码组织管理准则,商品条形码以所在销售国的条形码为主,但同时也允许以原生产国条形码为产品条形码。以我国为例,我国《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也规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依照本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具有合法资质的外国企业,同样可以在中国申请以690-695为开头的厂商识别代码。因此,商品条形码并不代表产品的原产地,只代表管理商品条码的国家或地区的编码组织,也就是说以“690-695”开头的条码只是某商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在中国内陆地区申请的厂商识别代码。以美国雪碧为例,若需在中国销售,其条形码可以由美国总公司在美国境内申请,也可以由中国的代理商在中国申请。如果是美国总公司申请的,其前缀码则是00-09,若为中国大陆的代理申请,则其前缀码为690-695。   与此同时,在国内生产的商品,也可以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在国内生产的商品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时,生产者应当提供该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并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备案,由编码分支机构将备案材料报送编码中心。”所以,商品条码并不能直接说明该商品是国内产品还是进口产品。   综上,单凭一款葡萄酒的条形码为3031516271506就判断其为法国进口葡萄酒,这并不准确。